2020版“一户多人口”政策问答集锦(城投水务)
1、问:2020版“一户多人口”政策认定和业务申请有何特点?
答:2020版“一户多人口”认定条件在原《居民户口簿》成员基础上增加了持《上海市居住证》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即绿卡)、《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留许可》(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可用上海市居住证B证,又称: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替代)的有关人员,满足住宅实际居住人员使用需要。
同时,为方便客户足不出户进行业务申请,提供“一网通办”线上水电气联合申请渠道,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线上无证化业务办理,建议广大客户首选线上业务申请。
2、问:2020版“一户多人口”如何认定?
答:水电气使用地址居住人数5人(含)以上的客户为“一户多人口”,受益人以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即绿卡)、《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留许可》(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可用上海市居住证B证,又称: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替代)为准,地址需与水电气账单地址相符。每位居住人当前只能有一个“一户多人口”业务地址,同一户号业务成功办理后,有效期两年,两年内不得重复办理。
3、问:2020版“一户多人口”政策何时实施?
答:2020版“一户多人口”政策初定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时间以政府发文为准。
4、2020版“一户多人口”的申请人条件?
答:申请人必须为户籍人或产权人之一(户口本或产权证上有申请人的名字)。申请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可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或户口本。
5. 2020版“一户多人口” 的受益人条件?
答:受益人由申请人进行捆绑和提交。受益人的证明包含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绿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B类》、《海外工作许可证》、《军官证》,所提供证明中的地址须和用水地址保持一致。
6、2020版“一户多人口”如何核定户年用水量?7人及以上家庭如何选择?
答:新旧版本的“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相同。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按年度增加基数水量100立方米;户籍人口7人及以上的家庭既可选择年度增加基数水量100立方米,也可选择综合水价3.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1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实际为1.53元/立方米),选择确认后在合同期内不再变更。7人及以上家庭,如您年度水量小于等于374立方米,适合选择年度增加基数水量100立方米;如您年度水量大于374立方米,适合选择平均加价0.85元/立方米,按综合水价3.65元/立方米执行。
7、问:开通 2020版“一户多人口”业务后有效期是怎样的?
答:“一户多人口”业务审核通过次月生效,业务有效期自受理成功之日次月起24个连续自然月。
8、问:原来申请的“一户多人口”业务尚未到期,新政策出来后如何处理?
答:现有“一户多人口”业务尚未到期的客户按原有的周期和计费方式执行,收到续期提示后,可通过“一网通办”客户端申请业务办理。
9、2020版“一户多人口”用水如何办理续期和终止手续?
答:续期业务的办理申请人和受益人与首次办理相同。办理成功后从原到期日开始计算,顺延24个月。
只有原申请人可终止原一户多人口的协议,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或《不动产权证》原件,经审核后终止。
由于正式文件未出台,业务细则在文件出台后再进行解释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