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江宁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宁区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江宁整治〔2019〕16号)要求,从 2020 年2月至年底,在全区开展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项目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 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 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统筹,在全区文体旅市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全面杜绝无证照经营行为,有力形成“以法促安”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文体旅市场经营合法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宁区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贡清局长、朱晓星书记总负责,负责该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
组长:王珏、姚大学、
副组长:杨文华、徐 斌、陈 英
成员:局安全应急与法规科、市场管理科、局综合执法大队持证人员及各街道(园区)文体旅行业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参照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文体旅市场有经营行为的主体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网吧、歌舞厅、旅行社、旅游包车、导游、经营高危险性(游泳、攀岩)项目以及文化出版行业进行整治。街道(园区)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的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区文旅局;区文旅局根据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职能联合区市场监管、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区消防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和建立失信名录的形式,杜绝一切形式的无证照、资质失效、行政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经营主体不一致的经营行业。
四、时序安排
此次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0 年 2 月至年底结束,为期十个月时间,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2月至9月底)。 对照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自查自改和督查整改相结合。对列出的整治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 2020 年 5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认真梳理全区各主体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全区经营主体经营资质清单库。二是 2020 年 6月至7月底,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多部门联合整治。三是 2020 年 8月至 9月底,完成全区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督查落实巩固阶段( 2020 年 10 月至年底)。采取以明查暗访、信息举报、随机抽查等多种排查方式,对新出现的问题或不按规定经营的行为进行反复的治理,形成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街道(园区)文体旅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辖区内文体旅市场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各级领导要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抓督导、亲自抓监管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各街道(园区)文体旅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对属地内经营主体经营资质存在的问题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至区文体旅部门,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措施。一般问题要督促经营主体单位立即整改,加强日常巡查回访,防止反弹;对不服从管理,强行进行无证照经营等重大问题要健全“一患一档”清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联合执法处理,以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各街道(园区)文体旅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文体旅市场无证照行为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对辖区内上述行为的安全隐患治理,做到反复查、查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