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面完成农场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责任体系,名山农场建设科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签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总局、管局和农场各阶段的安全工作部署。
(二)施工单位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每个季度召开安全专项例会。
(三)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明确相关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职责,并签字存档。
(四)重要生产阶段、重大节日前对职工进行安全工作警示教育,明确安全工作要求,有教育记录,有受教育者本人签字。
(五)重要生产阶段、重大节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六)教育、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工人入场前一定进行技术交底。
(七)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设备要达到行业规定要求,要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放置要适
当,便于使用。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发现事故相关人员要在一个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九)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铲车司机、叉车司机、钢筋切割工等特殊技术工种的工作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购买和安使用未有生产合格证机械品。
(十)对农场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整改。
(十一)辖区内无安全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十二)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安全工作记录齐全、清晰,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
二、考核办法
(一)本责任状的落实情况由农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季节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年终各相关部门依照《名山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各生产阶段检查情况和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分数排名确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报农场审核批准。
(二)发生各类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名山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单位现场负责人: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