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灯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一是加强对市老城区8978盏路灯及20563盏景观灯夜间巡查、日常巡检,全年共计更换节能灯1700只、高压钠灯430只、镇流器等电器元件303只,景观灯具灯罩636只,更换线路1616米,对灯具全面清洗除污3次。二是加强市老城区29处路口、路段交通信号灯维护管理工作,共计维修交通信号灯47次。
(二)城市照明新增、改造工作
一是对小街小巷路灯进行改造,完成了27套原高压钠灯灯具更换为LED灯具的改造工作。二是结合12345热线来电、社区反映和现场查勘,在明霞路南滨帝景段、文井路等道路增设路灯18套。三是完成了凯旋市场路灯线路改造工作。
(三)“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照明设施日常巡查检修工作,保证绿道和公园内已有路灯亮灯率达到100%。二是组织对区域内照明设施设备进行用电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漏电、断线等故障进行处理,保障照明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三是做好开关灯调控,对绿道和公园路灯开关灯情况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开关灯时间。四是组织对影响绿道和公园路灯照明的绿化进行了修剪,共计修剪行道树236株。五是对缺亮区域积极进行整治,完成了渠河公园、船山公园照明增设工作,共计安装216套柱头灯、11套庭院灯、4套泛光灯。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通过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自我巡检、群众来电、数字化平台来件等多种渠道,发现照明设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一是利用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发现照明设施漏电故障15起,处理15起。二是对通德大桥桥头堡配电房顶面漏水提出整改方案,进行实施。三是按照区住建局统一安排,开展辖区公园广场内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部分水池标识牌缺失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增设了安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