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督查室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推动各项工作“快落实、快实施、快到位、快见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发挥党委督查工作职能,创新思路,突出重点,主动工作,务实干事,保障了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突出落实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督查室始终坚持把全县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能。一是围绕全局督大事。围绕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例会和专题会议、专项活动重大决策部署抓督查、求实效。对县委全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包抓县级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时限,分阶段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县委常委会议确定事项逐项落实,逐条汇总;对县委常委例会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每两周进行督察汇总,在每次召开例会前印发送各常委;在开年开展的全县“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集中整治活动中对县党群部门及临设机构分阶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了活动效果,提振了全县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关注民生督实事。督查室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扶贫方面问题,影响群众冬季生活的供暖方面问题,群众关心的教育方面问题快速受理,及时汇报,抓紧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今年共办理群众反映各类民生问题230余件,解决了一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办理一起群众反映本村2017年保留贫困户34户不实问题时,督查室及时将群众反映问题上报,领导快速做出批示,我室立即响应,由室主任带队,深入该村进行调查。发现该村以前组织召开的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存在代表人数少,代表面不广泛,对贫困户脱贫资料统计计算数据不细不全面等问题。最后决定该村重新召开了包括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干部在内的20多人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2017年保留的贫困户进行重新审议和评定。经过评议, 2017年保留的贫困户调整确定25户,之后对评议结果重新在村上进行了张榜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我县脱贫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紧扣热点督难事。本着抓大事、顾小事、破难事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部门作风、占地拆迁补偿、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棘手”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按节点上报办理结果的进行销号,凡推诿扯皮,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的进行通报批评,全年共下发《武功督查》8期,有效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在办理一件群众反映多次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时,督查室牵头联系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普集镇街道办主要分管领导,当面协调,厘清责任,拿出措施,限定时限解决问题;在解决我县5名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一事中,督查室考虑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情况,及时联系群众,指导其向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联系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全程指导群众追回拖欠工资,经过多方努力,最后农民工得到了自己的辛苦所得。
二、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督查服务能力水平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督查室不断探索督查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一是采取“自下而上”逆向督查。以前督查工作的开展,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先等领导批示安排,再下去调查,按部就班。但在我们的实际督查中,越是深入到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越真实。因此,在办理一些涉及到基层的批示件时,我们采取逆向思维,“自下而上”,直接到第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症结,得到第一手材料,更快更好的推进督查落实。二是采取“回头望”反复督查。督查回访,是确保督查效果的重要手段。在实际督查工作中,我们对一些群众反映多次,办理不彻底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回头望”,反复督查,避免个别承办单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把督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是采取“收拢五指”联合督查。实施联合督查,是加大督查力度,减少重复督查,促进决策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一些全县性工作、重点问题,仅靠几个人或一个科室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督查室今年联合全县督查系统及纪检监察方面力量,对全县干部作风问题,节假日期间执行“八项规定”问题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委全委会确定的事项会同县联合督查室进行定期督查,弥补了因督查工作人员少、范围小的缺点,确保了各项督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采取“分级负责”强化督查。督查室在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中实施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构建了自下而上逐级抓落实的督办责任体系。各镇办(社区)、各部门对交办事项进行督查汇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后签字报督查室,督查室负责同志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由督查室领导审核后签字呈送县委领导,待县委领导批示后,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回复。分级负责督查确保了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督查效果明显增强。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全力做好今后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要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督查室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素质,确保督查效能。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督查人员整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学习中省市会议精神,上级督查资料,县上重要会议精神,并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在学习中增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做好督查工作提供更多知识储备;二是拓宽思路,增强督查人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查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让督查人员参与一些涉及全县工作的会议或活动,使督查人员了解和掌握县委的工作思路,增强站在全局高度思考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督查中能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提高督查效率;其次,督查室人员要坚持腿勤、口勤、手勤、脑勤,多向群众请教,多了解群众意见,准确的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增强督查工作实效。三是加强督查人员管理,严肃督查纪律和工作作风。督查室要求督查人员坚决做到“四不准”。不准利用手中权力,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督查;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对基层干部指手划脚;不准在督查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不准利用督查职务之便为自己捞好处。努力提高督查队伍水平,真正担当起代表县委对决策部署开展督查的重任。
今年县委督查室工作有作为、出效果,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武功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今后县委督查室将进一步拓宽思路,提升能力,切实承担起县委重大决策决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