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11月工作总结
2014年1-11月,中心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更多请关注WWW.)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申报制度,与核算中心共同
协作,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
2014年1-11月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中心明确科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与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热情服务到我中心办事的各方人员,认真耐心的对待来访工作人员及供应商,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中心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红政办发[2014]2号、开政办发[2014]12号、开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加盖科室公章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管理科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的申报采购项目中心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特别在公务、专用制服、移动电话、空调机的采购上,坚持按照纪委监察部门批准,采购管理科核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中心运作执行采购的工作机制。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采取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六种。凡是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单位轻重缓急程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采购管理科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邀请纪委监察、技术监督、工商部门、采购管理科、采购管理委员会代表及公证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2014年开展上网公告招标信息业务,中心发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51条,成功实现货物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业务4笔,公开招标采购金额895.67万元(含协议供货成交金额);实现竞争性谈判6次,成交金额410.91万元。
2014年实施19个包19种产品,多个品牌公开招标的协议供货方式采购。2014年1-11月,共完成协议供货228次。通过一次招标,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满足了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对时间上的要求,节约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更好地取得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缩减招标和采购成本。协议供货方式减化了大量审批手续,及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和采购工作的服务能力,对采购工作的改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制度及车辆保险制度。
在公务用车采购环节上,严格执行云办发[2014]25号、红办发[2014]50号、红财采[2014]4号文件精神及我市采购公务用车的有关审批规定,按时汇总上报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1-11月采购车辆39辆,采购金额564.32万元。2014年1-11月,财政统保车辆共358辆,其中车辆315辆,摩托车43辆,全年预算支付统保费用162.35万元。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2014年一至三季度已支付统保费金额134.83万元。
2014年1-11月取得的工作成绩:
2014年1-11月份,共完成采购692笔,采购预算金额3,052.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22.44万元(其中预算内2,239.65万元,预算外171.46万元,自筹资金411.32万元)节约资金230.15万元,节约率为7.54%。采购数量比上年全年增加82笔,采购金额购增加534.33万元。采购金额按组织形式划分为:集中采购金额2535.7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金额286.73万元;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金额895.67万元,占采购总量的32%,比上年全年增16.64万元,增长2%;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大幅增加,采购金额410.91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5%,比上年全年增257.97万元,增长169%;询价金额1290.7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46%,单一来源采购225.08万元,占采购总量的8%。根据采购项目分类:一、货物类采购2578.48万元
第二篇: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11月工作总结
2014年1-11月,中心在市财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申报制度,与核算中心共
同协作,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
2014年1-11月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中心明确科室内部人员工作职责,与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热情服务到我中心办事的各方人员,认真耐心的对待来访工作人员及供应商,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中心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在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红政办发[2014]2号、开政办发[2014]12号、开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心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加盖科室公章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管理科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程序完备的申报采购项目中心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特别在公务、专用制服、移动电话、空调机的采购上, ……此处隐藏6049个字……标的机会,所以网上投标要慎重,要仔细报价。如果参数写的很模糊,大家会把价格压得很低去投标。计算机、打印机超过10台以上必须写两个品牌。服务器、防火墙有的时候要授权,有的时候不需要授权,在每个部门不一样,只能因人而定。
8、 金额60万以上公开招标,投标不需要任何费用,公开投标需要在政府采
购网上公示20天,在公开投标开标前,采购中心会组织客户与投标商进行一次标前会,这时可以向客户提一些有疑问的问题。公开投标在制作标书时要仔细,标书要求的一样都不能少。营业执照和授权单独放在一个档案中密封和标书一同递交。最后在投标的时候需要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十天后拿收据到采购中心财务室领取保证金。
9、 一些工程布线(金额)比较小的会在网上公示,可以去采购中心取标书,
做好价格,盖公章放在信封中,不用做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采购中心。结果会马上出来。
10、 如果金额60万以下而且客户很着急,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
需要2次报价。
第五篇: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制度。
2、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和代理下级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项目。
3、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4、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起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制约机制。
5、依法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验收。
6、建立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规、违约、违纪等情况的记录制度。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业绩和信誉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7、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和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政府采购业务档案。
8、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规定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9、负责集中采购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定期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
10、按法定权限受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和投诉,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综合信息部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拟订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2、负责采购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综合调研、对外宣传报导及经验材料等文字综合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学习及业绩考评工作;组织参与有关文体活动。
3、负责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审和论证工作。
4、负责对采购项目归档文件的审核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对归档所需的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招标文件、开标文件、评审文件、中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和结算文件及其他文件等进行审验核对。
5、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
6、负责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7、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8、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及采购中心重大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9、负责受理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
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情况汇总上报;政府采购计划登记、组织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招标活动相关资金的收取返还和结算工作。
10、负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网站开发、管理、维护、推广;推进网上现代化办公;采购活动影像资料的编辑整理;采购人信息库建设、管理等工作。
11、负责采购业务全过程监督和质疑投诉情况的分析汇总,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汇总总结及回访工作。
12、负责会议组织、信访接待工作;各类文件收发和政务文件印制、分发、邮递、管理以及机要通信工作;督办、检查、反馈领导交办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事宜;负责印鉴管理、文件保密等工作。
13、负责采购中心对外接待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招标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2、根据采购计划,负责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衔接,对采购项目进行调查,对技术、价格、商务条款等参数的论证,并形成论证意见,完善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分包情况、技术复杂程度、
采购预算规模,提出拟聘请专家的专业领域、职称、人数等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4、拟定招标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招标文件;协调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拟定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及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
5、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标前预备会议;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开标评标所需文件及标准的拟订;按照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文件要求,组织评审委员会公正、规范、客观地评标和定标。
6、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需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招标结果的采购项目,协调其它部配合采购人对预中标供应商企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相关方面进行考察,为最终定标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7、组织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拟订采购合同,核准合同的技术参数和有关条款。
8、协助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回访工作。
9、负责商品信息库的建立、更新、管理、维护。负责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归集整理。
10、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监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采购人及供应商确定合同履约验收事项,制定合同履约验收方案和验收工作流程,明确合同履约验收各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2、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抽查、验收和回访,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接待受理供应商质疑,政府采购合同变更,调解合同纠纷,调查处理违约事宜。
3、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原始记录和相关文件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工作。
4、负责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提出处办建议并依法处理。
5、负责全程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实施,协调确定评审专家抽取及联络组织工作;组织采购人及专家对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对供应商进行信誉考核;对评审专家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6、负责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签定的合同进行符合性审查。
7、负责采购中心在执行上级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性文件的读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和归档。
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