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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07 11:52:44
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本文共3082字]

根据《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荣旗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政办发〔2016〕6号)精神,切实加大了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具体工作实施

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7年3月15日)

1、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乡依法整治毁林毁草工作,落实专项工作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

2、乡宣传委员、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及各村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和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宣传契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拓宽宣传视野,扩大覆盖面,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沟沟岔岔,增强全乡人民生态保护意识。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16日—6月30日)

各村对辖区内林地、草地要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并掌握被占用林地、草地的详细情况,利用GPS定位系统,林地全部落界到地形林相图上,草地全部落界到国土土地资源现状图中,查清违法占用林地、草地基本情况,建立详细档案,包括项目名称、占用时间、占用地点、占用面积、GPS点位、地类、林种、损失情况等。要将近年来处理的毁林毁草开荒的地块、位置、数量、分布等内容,汇集成册,对没有恢复植被的地块,督促恢复植被;对于恢复植被的地块,要密切关注,防止死灰复燃。各村要及时向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上报违法占用林地、草地一览表,其中涉及草地类的要同时上报乡畜牧兽医站,涉及林地类的要同时上报乡林业工作站。

(三)依法查处阶段(2017年7月1日—10月31日)

针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要迅速依法查处。由乡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抽调专人联合办案,明确责任,上下联动,重点惩治新开垦林地草场等行为。对违法开荒面积较大,性质恶劣,破坏严重的行为要实行治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的执行力度,对不履行裁决的,未恢复植被的行为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党员干部毁林毁草开荒的,一经发现坚决追究党政纪责任。同时,向全乡公开举报电话,旗林业局举报电话:0470-4217772,旗农牧业局举报电话:0470-4250719,乡畜牧兽医站举报电话:13947084966,乡林业工作站举报电话:13948705816,派出所举报电话:0470-4362110。

(四)责任追究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20日)

依据查处结果,经乡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报请乡党委批准,对在林地、草地管理中涉嫌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人、村干部依党纪、政纪进行问责,特别是在专项行动中,对瞒报案情、违法处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包庇纵容当事人的党员干部,乡纪委要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村要及时做好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打击毁林毁草工作。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林地、草地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各类破坏、侵占行为,震慑犯罪,遏制了林地、草地流失,进一步强化保护管理工作,严格用途管制,坚守生态红线,巩固林地和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做到了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草地资源,确保我乡生态安全。全年林业站同森林公安共同查处毁林开荒刑事案件26起,行政处罚21起,移交检察院5起,并已责令恢复植被.查处率百分之百。

三、存在的不足

由于今年政府的中心工作较多,没能将毁林毁草地块全部清理、查处,明年将继续清理查处。

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自7月1日起,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国土、林业、公安、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组织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监察大队等执法单位、在各乡镇政府的配合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农牧、国土、草监、公安、林业公安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0人,日均行程200公里,放弃周未休息时间连续工作,在全县五个乡镇调查发现各类涉嫌毁林毁草行为41起,其中:涉嫌非法开垦草原及毁林种地行为15起、无审批手续在草原林地河道库区采石挖砂取土等行为5起、无审批手续占用草原开发旅游点行为15起(其中1起涉变更设施用地用途非法占用草原)、在已被政府征收的耕地复垦行为1起,无手续在草原林地开工建设固定建筑设施2起、违法圈占草场5起、非法收购野生植物案件2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工作组保持对毁林毁草行为的高压态势,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使一批毁林毁草责任人付出了代价,也让更多人认识到法律面前无儿戏,震慑并打消了一些人想要以身试法的念头,为保护我县的青山绿水筑起了一道不能触碰的法律屏障,使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成果得到巩固。另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普法宣传,全社会生态保护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得到更多群众认同。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工作组通过群众举报获取线索并查实的案件有6起,可以说整治行动硕果的取得与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

二、案件查处情况

(一)15起非法开垦草原及毁林种植经济作物行为查实14起(1起行为涉及的地块与国土局二调数据比对全部为耕地,决定不予立案),14起案件中;1起案件涉及草原面积小(17.66平方米),工作组决定不予立案;3起案件涉及毁林地种植经济作物,已经移交林业公安处理;4起案件涉及地块面积超过20亩移交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其中1起涉及地块已强制铲平);4起案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起案件涉及地块2012年行政处罚后没有恢复植被,已铲平所种植马铃薯,将强制经营人恢复植被;1起案件涉及15块面积较小的非法开垦草原地块,因为无法找到当事人,均已做铲平处理。

(二)15起非法占用草原开发旅游点案件已查实12起,正在补充证据3起。4处今年建设的旅游点已拆除,其中1起为业主自行拆除,3起为联合执法拆除。2016年以前建设的旅游点均没有合法征用草原审批手续和合法建土地手续,待政府出台统一意见后进行处理。

(三)5起无审批手续在草原林地河道库区采石挖砂取土案件和2起无手续在草原林地开工建设固定建筑设施案件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5起违法圈占草场案件围栏已全部拆除;1起在已被政府征收的耕地进行复垦的案件正在查找当事人;2起非法收购野生植物案件均为现场查实,已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牧、国土、林业、公安、水利、交通、广电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为方便协调安排,领导小组还设立了微信群,进行工作实时交流。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共召开会议3次,部署工作,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为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提供了领导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专项工作组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官方公众号、宣传单等方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森林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印制并向群众发放《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2000份,在电视台播放访谈节目一期,为本次行动营造了人人皆知、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随着各类案件被发现和查处,工作组在电视台曝光案件3起,通过公众号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动态21期。

(三)强化部门协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能力得到了一次有力的演练和提升,行动期间,由各部门成立的专项工作组共召开研究部署会议7次,在打击各类毁林毁草案件过程中,各部门执法力量和行政资源拧成一股绳,在案件线索收集、实地调查、补充证据、立案处理等各环节工作中各司其责,互相支持,展现了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协作水平。

四、意见建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高密度的检查执法工作,打击了一大批因利益驱动毁林毁草行为,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健康的环境。但我们也认识到,只有建立健全起一套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打击毁林毁草长效机制,才能彻底根除不法行为滋生的土壤。这里就今后的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以123专项行动相关领导小组班底和职责为基础,成立长期性的林草水地资源保护工作协调议事小组,定期召开研究会议,协调各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单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和案件。

二是将本次行动采取的举报机制延续下去,保持对各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建议政府尽快出台2016年以前所建旅游点的处理意见。建议待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出台后,符合规划要求的旅游点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给予拆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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