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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4-07-12 03:16:33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本文共9439字]

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共接待来信来访77起,受理投诉77起,结案77起,涉及劳动者264人,涉及金额9.7474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1起,涉及劳动者14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结案率100(请收藏本站WWw.)%,涉及劳动者人数188人,涉案金额482.8983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从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6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5月末,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574户,涉及劳动者19963人,合格企业1142户,基本合格企业52户,不合格企业6户,待审查企业375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从2014年2月25日至4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户,检查用人单位29户。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从2014年3月15日到2014年5月10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从2014年3月29日到2014年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养老保险专项检查企业6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577人。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童工问题绝迹难。个别企业、家庭作坊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个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3.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4.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第二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度劳动监察大队工 作 总 结

2014年,我劳动监察大队在州支队的精心指导及局班子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市秩序,查处各类违犯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精诚团结

,积极工作,履行职能,奋发进取,在相关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发,劳动需求空前澎涨,面对日益壮大的务工队伍,劳动监察职能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某种角度而言,劳动监察直接意味着党和国家在务工农民心中的形象,履行好劳动监察职能事关重大,为此,我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始终奉行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提高原则,一年来认真学习《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条例》、《云南省工伤条例》等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确保每位监察工作人员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构建德钦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今年我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 ……此处隐藏4583个字……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软件方面已作了充分准备,针对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提出了规范监察员行为。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面对案件多,案情复杂,人手不足,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等不靠,针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内部通报,提出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文明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监察大队建立了案件受理岗位,由经验丰富的监察员进行专门接访,对日常投诉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确保了“绿色投诉通道”的通畅,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推

进“阳光工程”。严格执法监督是维护执法公正的必要手段,是维护行政执法机关良好形象必然要求,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首先,监察大队实行了“循环式”案件处理机制,做好内部监督,即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处理相分离。其次,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劳动执法年检程序进行公示;对用人单位实施上下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方便当事人劳动政策咨询和投诉;再次,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加强监察人员的管理,严格奖惩,督促监察员遵守《监察员守则》,维护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四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升监察大队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首先,监察大队加强制度管理,将“保持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整洁”以“工作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提高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其次,监察大队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每天早晨上班前搞内务,每一名工作人员“自扫门前雪”,努力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不断改善监察窗口整体形象。

硬件建设上,由于我县财政经费紧张,在办案设备添置上与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条件有一定差距,但我大队在积极创造条件准备申报。

7、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一是落实了专人负责,二是严格按市局要求按时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8、突发事处置情况。为及时、妥善处置因企业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聚众讨薪或其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探索有效措

施,由我队起草,政府出台了《处置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并成立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在20分钟之内报告县领导小组,并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视具体情况及时通知公安、建委、工商、企业(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涉案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查清案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能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置,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9、跨省权益保护问题。凡在我县行政区域管辖的用人单位,不管它使用的本地或外地劳动者,都应受本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管辖。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的劳动者都是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五篇:劳动监察大队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201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根据自治区、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和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我们把日常巡视检查与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及时送到用人单位,当场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咨询,同时掌握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取得的效果是,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

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32户,涉及劳动者8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3000多人。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2014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矿山、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 36个,砖瓦厂6个,大型超市、饭店6家,涉及劳动者2014多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22家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63多万元。

三、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4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1件,结案31件,其中行政处罚13件,责令限期改正18件。共为340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8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201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达2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铁路工程,矿山采选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提高预见性,对发生的案件要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在交通、公路工程、矿山企业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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