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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报告多篇

时间:2024-10-27 14:02:0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报告多篇

【前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报告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1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汶上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汇聚民智,统筹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受到了全国人大领导和有关部委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规划院编制了《汶上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汶上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步修编了《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布点,将全县493个行政村规划为97个新型农村社区,优化了城乡空间建设布局。按照统一聘请设计部门、统一支付编制费用、统一评审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四统一标准,高标准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确保了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质量。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区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实现了雨污管网分流。目前,杨店乡滨湖、王楼等社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南站镇欣欣花园、白石镇寨子、苑庄镇新苑等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也正在积极建设中,所有回迁入住社区实现了垃圾社区收集、县集中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彻底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和工作委员会,配套设立了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物业管理等机构,加强了对社区全面工作的管理,服务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干部群众认识有待提高。有的乡镇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仍有偏差,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不够充分,有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新农村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规划社区多,投资力度大,进展速度快,社会效果好,也有部分镇工作进展缓慢。多数社区是从城中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园中村、压煤搬迁村等率先启动的,而边远村庄和经济条件薄弱村庄的社区建设尚未破题。

(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各乡镇都比较重视农村社区住房实体建设,对于供暖、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安排不周,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四)社区建设成本逐步增加,建设资金不足。目前资金仍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一些乡镇资金筹措渠道还比较单一,融资难度大,市场化力度不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乡镇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契机,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思想理念指导社区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力。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使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农村各地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改造,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设集约化、居住生态化、管理人性化、布局合理化的理念,对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生产布局等通盘考虑,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各级政府每年度都要安排一部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要搞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收储、出让,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进一步缩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兑现时限。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及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实施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科学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满足社区建设项目贷款需求。六是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援建计划。建立县直单位包社区建设责任制,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四)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一是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用于发展社区产业,建设产业集聚区,使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对社区涵盖村的劳动力数量进行排查,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引导群众搞好土地流转和结构调整,吸引劳动力就近到产业聚集区工业企业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群众从事二、三产业,帮助农民致富。二是推 ……此处隐藏10546个字……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查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xx年,为20年,一般为xx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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