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场镇是城乡经济、社会的桥头堡、结合部,搞好乡镇场镇管理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尤为重要。为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遵照县政协要求,于8月中下旬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对坝区场镇(骆市镇、回龙镇、双溪乡)、丘区乡镇(新店镇、通天乡)和山区乡镇(双流镇、柏林乡)的场镇管理的公共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卫生管理情况、交通秩序管理情况、管理经费来源和安排使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以此为切入点,对全县的乡镇场镇管理方向做了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场镇管理的现状和特点
我县现有乡镇53个,其中建制镇19个(中心场镇10个)。多年来,在场镇的建设管理方面培育了国家级重点镇3 个(骆市镇、小桥镇、回龙镇),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镇3个(渌井镇、骆市镇、回龙镇),省级卫生集镇3个(济川乡、渌井镇、回龙镇)。截至2013年底,全县常住人口73.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39万人,城镇化率达33.1 %。在城镇人口中,乡镇场镇人口7.68万人(朗池镇、城南镇除外),占全县总人口的10.4%。从此次抽样调查的情况发现,虽然我县的场镇管理仍然处于较为落后阶段,但在近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强力推动下,已具备了管理雏形。具体来说,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公共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从抽样的7个乡镇来看,均已修建了公厕、安装了果皮箱、建有垃圾池、设置了农贸市场,回龙镇甚至在公路沿线修建了招呼站和垃圾池。由此可见,乡镇场镇的硬件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
(二)环境卫生管理已具雏形。调查结果显示,7个乡镇都聘用了专门的保洁人员和清运工人,清扫保洁达到了全覆盖;都有专业的垃圾清运车辆(其中回龙镇还购买了洒水车),都对垃圾进行了处理(城区周边乡镇实行“乡收集、县处理”,偏远地区也有专门的堆码场);都与临街商户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都履行了垃圾袋装化管理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都制定了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车辆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总之,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前(2009年前),乡镇场镇的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改善。
(三)经费和人员有一定投入。所有乡镇都安排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中心镇成立了街道居委会,以居民自治的方式管理;非中心镇安排了乡镇干部和聘用了有威望的居民管理),落实了专项管理经费(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商户及居民住户的清洁费、部门(单位)管理费用、政府投入)。总起来看,中心镇的管理人员有20人左右,年投入的管理经费在30万元上下;非中心镇的管理人员有5—6人,年投入管理经费在15万元左右。
二、乡镇场镇管理的问题及原因
相对地方利益驱动下的城市建设和政策推动下的农村新村建设,乡镇场镇管理相对乏力,要实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一)居民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卫生习惯亟待养成。由于在乡镇场镇活动的,大多是本地农民和农业转移人口,受长期以来的不良卫生习惯影响,乱吐、乱扔、乱拉、乱贴、乱行等现象屡见不鲜。通过此次对近300人的问卷调查发现,有乱吐习惯的达95%,有乱扔习惯的占91%,有随地大小便行为的占65%,有乱贴行为的占10%,有交通规则意识的只有20%。二是个人利益至上。由于受利益驱使,商户骑门占道、以街代市现象十分普遍,增加了管理难度;特别是逢场日,往往出现“按下葫芦又起瓢”的现象。又如骆市镇的果皮箱损毁十分严重(已安装过3次),原因是商户觉得垃圾箱影响观瞻,又有臭味,于是就趁天黑后故意毁坏。三是公德意识有待加强。如大部分居民能遵守垃圾袋装管理,但仍出现部分居民在楼上扔垃圾、随意投放等不良现象。再如,“门前五包”责任基本能落实,但仍有部分商户把自家的垃圾直接清扫到大街上的现象。他们还理直气壮地说:“我缴了清洁费的,该清洁工的事!”
(二)责权分离导致管理缺位。调查发现,“乡镇有‘责’(管理责任、服务责任)无‘权’(行政许可权、收费权和执法权),县部门有‘权’无‘责’”的体制,严重制约着乡镇场镇管理力度。乡镇上没有综合管理的城管机构,县级部门的执法机构不能下伸。乡镇政府在履行场镇管理职能时,该处罚却无权处罚,该制止却无力制止,县级部门有执法权的派出机构难指挥、难协调,乡镇政府常处于无赖、尴尬的境地。其常态是:要么管理缺位、要么管理越位、错位,有站车不停,有市商不进,有规不依规。主要原因是政府职能的级层配置受限,县级政府在协调、理顺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的分工合作、条块结合方面作为不够或措施不力,缺乏制度安排;乡镇政府自身没有从等权、靠权、要权的思维定势中走出来,没有面对体制、机制现实,积极主动的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三)投入不足导致管理乏力。从调查的7个乡镇来看,场镇管理的经费来源主要靠县级财政拨款(每乡镇为5万元/年)、居民户清洁费(约占总投入的10%)、机关事业单位和商户卫生费(约占总投入的10%)。总起来看,中心镇的专项经费一般只有10至15万元,非中心镇的只有7万元左右,而其余占一半以上的投入需要挤占乡镇政府的其它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场镇管理中公用设施只能用质地较次的产品、公厕只能是旱厕、降尘只能靠想想、工作人员只能是临聘,特别是垃圾长途运输造成的昂贵费用让当地政府无力承担。
(四)规划滞后导致管理难度增大。由于绝大多数乡镇场镇发展起步较早,在加之有些场镇受地域条件限制(山区场镇较多),场镇街道普遍较窄,直接导致管网改造无法实施、港湾式停车站纯属奢想、停车位无法规划、人行道基本没有,通行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于大部分乡镇场镇沿公路建设,加之重车碾压,又无充足经费维护,街道破损较为严重,扬尘污染十分厉害。由于农村泥头路较多,又无法得到及时冲洗,街面卫生无法得到经常性保持。
(五)生活废水随意排行导致河道污染严重。由于乡镇场镇无力承担污水处理的高昂费用,所有乡镇场镇的废水都是自由排放。近年来,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新修建的居民楼都修建了化粪池,但沼液外溢的现象仍无法根治。所以,全县临河乡镇场镇的河道污染不堪入目,非临河乡镇场镇周边污水肆意横流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的乡镇场镇面貌和居民人居环境。
三、乡镇场镇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按照县政府近年来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以及本次调研活动得到的反馈结果,我们认为:必须尽早对我县乡镇场镇管理进行一次大规模、持续性的整治活动,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小城镇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规范管理是促进场镇发展的有效载体。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的理念,健全完善场镇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完善的场镇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门前五包”责任制以及规范场镇车辆停放、摆摊设点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场镇管理有章可循。一要配强环卫队伍。要从乡镇政府中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市场管理,从居委会中挑选责任心强的群众作为卫生保洁员和监督员,随时进行清扫或监督;逢场天,政府在各主要路口要设立执勤点,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纠正。二要下大力气整治环境。要组织乡、村干部和环卫管理人员、群众代表,经常性开展环境大整治,清理街道建筑物料和生活垃圾,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棚点和破屋烂篷。三要狠抓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发放资料、居民会议等方式,宣传场镇管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文明经商户、文明居民”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形成“场镇是我家,人人关爱她”的浓厚氛围。
(二)成立执法主体,完善管理职能。要建立一支自上而下的乡镇场镇管理机构和队伍,积极强化各级政府对乡镇场镇管理的行政职能,确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同时,组建乡镇城管执法分队,纳入乡镇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城镇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以严管重罚的手段,实行全面管理、综合治理,使场镇管理整体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加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功能一体化。
(三)建立投入预算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基础,是繁荣场镇经济的关键。繁荣小城镇,必须突破资金的瓶颈制约。小城镇建设不具备像大、中城市招商引资的有利条件,筹融资难度大,因此,必须走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体、多元化资金投入的投融资模式,但通过财政渠道大规模投资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也是不现实的。一是县财政投入的场镇管理补助经费应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二是补助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由县城管执法局拟定奖励办法和措施;三是经费拨付渠道由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拨付给当地政府;四是县级财政应积极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考虑到乡镇人民政府的筹融资能力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无法和大中城市相提并论,我们同时建议:有条件的乡镇还可建立专门的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场镇建设筹资、投资和资产经营任务,争取让小城镇成为人们置家兴业的理想之地。
(四)实行目标考核,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乡镇场镇管理是县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关键,必须要高度重视对乡镇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场镇管理工作的领导,把乡镇场镇管理工作列为本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纳入县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我们建议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场镇管理得到落实。同时,抓紧制定对乡镇场镇管理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并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进行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