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9件,经审查后受理430件,不予受理39件,申请人总数为620人。受理的案件中,复议事项主要集中在行政确权、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领域,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为112件,占案件总数的26%,行政确权类案件为98件,占案件总数的22.7%,行政征收类案件为90件,占案件总数的20.9%。行政不作为类案件30件,信息公开类案件27件,行政确认类案件为23件,行政强制类案件为19件,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9件,行政许可8件,其他类案件10件。赤峰市政府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2件。
从被申请人情况看,乡镇政府36件,县政府130件,县级政府部门252件,市政府的部门12件,其他8件。从审理结果看,全年共审结422件(包括2018年结转案件),撤销和确认违法65件,变更和责令履行21件,综合纠错率为20.1%;驳回复议申请73件,维持201件,终止62件。
(二)行政应诉情况
2019年,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77件。从应诉机关来看,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的有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1.8%;复议机关单独应诉的有11件,占案件总数的2.9%;共同应诉的有256件,占案件总数的65.3%。从应诉机关级别看,乡镇政府出庭应诉1件,县级政府的部门出庭应诉44件,县级政府出庭应诉190件,市(地)级政府的部门出庭应诉25件,市(地)级政府出庭应诉101件。2019年我市行政应诉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78件,占案件总数的17.4%。从诉讼结果看,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20件、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及确认违法40件、确认合法或有效83件,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三)其他工作
1.积极履职,严格复议案件程序。参加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组织召开的办公会、协调会、座谈会10余件次,并分别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多次组织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专家案审会,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会议,确保复议案件的处理依法合规,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2.与市中院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司法与法律服务协作机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审判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执法、复议、司法、法律服务之间良性互动,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进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动力和保障。
3.全面加强行政复议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有效提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9月份与机关相关科室共同举办执法培训班,聘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有关领导、自治区高院法官现场授课,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为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依法受理案件。对于明显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受理。但对于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有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先行受理,通过履行复议程序宣传法律、协调争议,部分争议在复议程序中即得以化解,避免将矛盾推向信访、推向社会,影响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对于在程序中解决不了的矛盾,依法严格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经充分研究论证确实不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依法作驳回申请处理。
(二)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对于符合法定协调、调解条件的案件,协调结案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与被申请人的沟通、配合。对于被申请人正确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利用复议程序向复议当事人宣传法律和有关政策,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支持,并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坚决予以维持;对于被申请人作出的行为存在明显、严重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内容失当的情况,均及时指出,并建议由其自行纠正,不但解决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而且加强了上下级之间的联系,赢得了被申请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活动,认真落实法院判决,对判决中提出的行政行为及复议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汇总,形成指导意见,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讲座等形式提请相关单位重视,并力争在执法实践和复议实践中予以修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和复议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攀升、办理难度加大,需要高素质、高效率人才的新常态。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行政复议案件多发的新态势,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减压阀”的作用,进而发挥行政复议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定位。
(三)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改变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态度不认真不端正、违法执法问题频发的状况,适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复议应诉处将严格落实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履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坚持“重大案件必报告,特定案件必到现场,复杂案件必开听证会,疑难案件必讨论,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审前必调解,错案必纠正”等“六个必做”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构建行政复议工作法律专家库成员。专家库成员将由司法行政机构法制人员、行政领域专家、社会律师组成,这些专家擅长的领域涉及到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法律专家库成员队伍的扩大将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加坚定的法律保障。
三是继续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定期交流机制。举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互动,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依法行政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业务会议、案例交流、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提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