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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024-01-19 01:49:56
【精华】委托管理合同汇总五篇[本文共12888字]

【精华】委托管理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 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 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 ……此处隐藏8683个字……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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