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党支部2018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管理细化为参与“三会一课”情况、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自身建设(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积极配合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困难帮扶等)三个大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 积分办法
(一)参与“三会一课”情况(10分)
1.党员积极参与“三会一课”。(5分)
2.全年缺席“三会一课”次数不多余1次(5分)
(二)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情况(6分)
1.党员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5分)
2.全年缺席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多余1次(5分)
(三)自身建设(9分)
1.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2.积极配合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3分)
3.主动参加志愿服务。(2分)
4.按要求完成困难帮扶。(1分)
三、评分办法
(一)积分制满分为25分,依据积分办法进行得分。
四、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季度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每次评定结果应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五、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活动及推荐党员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确定年度优秀党员时,以总积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优秀党员为对象,按照分配名额由支部推荐,上级党工委审核,并在机关工委工作会上命名表彰。在推荐党员后备干部时,将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积分情况,经党工委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