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南宁市、开发区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党政同责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通过坚持月检、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扎实抓好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工作措施
1.督促监管企业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督促监管企业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科室负责的项目企业、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
2.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国资办要做好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3.督促监管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华强公司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管辖范围内项目企业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过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4.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局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坚持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指导监管企业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项目企业生产安全、施工,消防等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重点建立项目之间、局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5.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联合相关部门指导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项目企业开展联合演练、在建施工项目员工演练,大力提升各项目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6.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督促监管企业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科室负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项目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7.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教平台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安全为上、文化为先、职工为本、素质为根、机制为重”的指导思想,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员安全素质。组织人员深入各自管辖的责任片区开展好“燃气安全进万家”等活动,提高市民燃气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强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真正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预防、全员监控、全员整改”机制,实现对事故隐患的群防、群控、群治。
9.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国资办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不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把握安全生产动态。
四、其他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全力做好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整改“责任清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所有巡查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