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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部门检查预警预案

时间:2024-01-20 05:25:34
餐饮卫生部门检查预警预案[本文共5796字]

第一篇:餐饮卫生部门检查预警预案

餐饮卫生部门检查预警预案

在营业市口上如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来我店检查,我店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以下几点:

营业部领位

先稳住来查人员,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以下部门:管事部(布草)、酒吧、厨房间、一楼传菜、仓库、保安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1、保证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

2、员工未穿工作服不得从厨房间走进走出。

营业部酒吧

1、配比好有效的消毒剂;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将已榨好的鲜榨果汁撤出视野;

4、保持冰箱、冰柜内清洁、无积水;

5、酒具等应放在有门的不锈钢保洁柜内;

6、水果不能直接着地摆放;

7、垃圾桶上盖。

营业部传菜

1、接到领位电话后迅速通知粗加工及水台;

2、将洗净的餐具全部放在不锈钢保洁柜内且不能与其它物品混放;

3、若不在市口上,将已盛好的小食迅速撤出视野;

4、若遇到来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来查时烧煮好的饭菜禁止用餐梯运送。

5、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仓库

1、对于入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和成品要进行验收登记;

2、标识内容不全或无中文标识的迅速撤出视野;

3、是否有供货方卫生许可证及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豆制品、肉类、禽类等(定期向供货方索取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4、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过期食品;

5、采取“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6、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冷菜间

1、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干净、干燥;

2、配比好有效的消毒剂分别放在二次更衣处(消毒手及瓜果)及专间内(消毒刀具、砧板等);

3、进入专间的蔬菜、水果必须在进专间前洗净且去掉外包装;

4、二次更衣处的水斗是用来洗手、洗瓜果之用;

5、冰柜内不能叠放过多,否则将影响冷藏效果;

6、如若遇到来查人员提问制冰机内冰作何用千万不能说做刺身用,只能说用来冰出水蔬菜,以保持其色泽;

7、其它部门人员在此期间一律不得进入冷菜间,冷菜间工作人员进出专间时要穿脱专用白大褂。

点心间

1、裱花蛋糕及无中文标识的食品原料迅速撤出视野;

2、保持冰箱、冰柜内清洁、无积水且冰箱内食品必须包好保鲜膜且生熟食品分类摆放;

3、保证周围环境清洁。

排菜

1、保证厨房间的保洁柜内的餐具清洁;

2、摆放好未包保鲜膜的围边菜不可以叠放;

3、保证排菜周围环境清洁有序。

粗加工

1、所有蔬菜不得直接着地摆放;

2、清洗蔬菜、荤菜及水产品的水斗不得混用;

3、肉、禽、水产所用的刀、墩、案等应与蔬菜用的分开;

4、保证所有场地地面清洁干燥。

管事部

1、帽子带好,所有垃圾桶加盖;

2、保证洗碗间的保洁柜内的餐具清洁;

3、保证所有场地地面清洁干燥无虫害;

第二篇:餐饮卫生检查小组格式及内容

123食府卫生检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酒店的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现成立卫生检查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组员:

注:

1:每日各部门进行日常卫生清扫,按卫生标准操作

2:每周一为全店卫生大扫除时间,下午2:30进行检查,并登记。对不合格之处进行及时整改。对重复出现的卫生问题对负责人进行扣罚。每次检查将登记本专用卫生检查记录本上。

123食府

第三篇:山洪灾害预警预案

三阁司乡桥头村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演习方案

一、基本情况

桥头村位于三阁司乡西南部,辖6个组,220户,1020人,地域面积2397亩,耕地1113亩,其中水田713亩,旱土400亩。配备警报喇叭1只,铜锣3面,手摇报警器1台,口哨7个,是隆回县110个山洪灾害易发村之一。桥头村滑坡体位于2组新屋里,2014年8月开始出现裂缝,威胁2组共2户1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避灾、减灾的要求,按照县防指的部署,特开展本次演习。

二、演习目的

本次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演习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防汛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遇到山洪地质灾害时的自救能力和逃生能力,检验我乡防汛预案和防汛措施的可行性,锻炼我乡防汛抢险队伍和民兵应急能力。

三、演习任务

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要求和乡水务站结合该村制订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演习从雨情发布到山洪地质灾害发生至灾害结束,乡属各部门、村、组要协同完成预警、警报、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逃生自救、及时救治受伤群众、抢救受伤人员,直到警报解除。安全转移人员10人。

四、演习时间

2014年5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上午11时15分结束。

五、演习地点

三阁司乡桥头二组滑坡区。

六、参加演习单位和人员

1、参加演习单位:

防汛办、村党支部、村委会、国土资源所、民政办、林业站、水务站、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

2、单位职责:

⑴国土资源所和水务站负责山洪地质灾害的信息收集和预案的制定。

⑵林业站负责防洪抢险木材准备。

⑶供电所负责抢险用电安全和照明用电器材保障。

⑷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和灾后治安管理。

⑸卫生院负责抢救受伤群众,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搞好灾区卫生消毒工作。

⑹民政办负责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3、参加演习人员:桥头村部分村民

七、指挥机构

乡党委、政府成立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演习指挥部,黄胜军同志任政委,戴恩森同志任指挥长,胡德智、陈书琴、黄晓晖、黄漾波、邹嵩、黄水长、王熙华(常务)、马宗勇、文晴岚、罗红星任副指挥长,文本林、王跃华、邹争龙、许小华、郭永平、郑锦文、彭元勇、刘石华、谭利勇、肖时训、邹立荣、钱战教、马乐成、孙孝校、刘玉央等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避灾演习调度指挥,指挥部下设5个组1队,各自职责如下:

1、政委、指挥长:负责全乡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全盘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行使指挥调度、发布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乡总动员等指挥权。

2、常务副指挥长:负责桥头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全盘工作和本次演习的指挥调度。

3、副指挥长:负责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政委和指挥长发布的防御抢险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王熙华任组长,王跃华、黄 磊、王祝娥为成员。具体职责:负责所需防汛抢险及观摩现场的物资购买、调度、发放和布置,确保防汛抢险和观摩有序进行。

5、信息调查联络组:黄漾波任组长,罗红星任副组长,龚波、邹争龙为信息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收集和传递县防指、气象、水文、地质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负责场地布置;掌握本乡区域内各村组巡察信号员反馈的山体开裂、滑坡、溃坝、决堤等迹象和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及险情灾情动态,为指挥长指挥提供依据;联系乡村组巡察信号员迅速将信息、命令、警报信号传递到转移安置组各指导员和组长;安装并调试好高音喇叭及警报装置。

6、转移安置组

黄晓晖任组长,罗建刚、马勇、丁念和、袁新善、陈四清、肖增银、陆升见、陆正明、黄大勇、刘善、谭利勇、幸召明、王建华、范丁红、蒲红军为成员。胡中孝为巡察信号员,张祈负责鸣锣,陆生扬负责手摇报警器,钱战教负责音响设备。

转移安置组主要职责是:按照演习指挥部的命令、预警及警报,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组织群众按预定的安全转移路线有序转移并安置。转移时,按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老、

弱、病、残、少儿、妇女,后转移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同时确保转移后群众财产的安全。联系村组转移安置责任人员。

7、医疗救护组:邹嵩任组长,孙孝校任副组长。卫生院医生6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抢救受伤群众,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受灾区域卫生消毒工作。

8、秩序维护和转移保障组:黄水长任组长,许小华、焦青松、陈惟华、王丽芳、刘玉央等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转移过程中交通秩序、通讯设施、照明和电力设施的临时处置,在各转移路线实行道路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确保演习有序进行。

9、村级民兵应急抢险分队:桥头村成立民兵应急分队,宣传、动员、群众按要求转移;帮助老弱病残人员安全转移,抢救受伤人员。

队长:蒋业社

队员:全体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名单略)

八、转移线路及责任人员安排(详见细则)

九、演习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坚守岗位,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3、各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加强配合。

十、演习程序

1、预警。5月24日上午10时40分指挥长发布“各位乡亲,现在正在下暴雨,请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的指令三遍,拉响警报器,三次均匀间断5秒鸣警,各组以“咣咣”鸣锣为预警信号,参加演习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到岗到位。

2、警报。上午10时45分指挥长发布“各位乡亲,现在正在下暴雨,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请全体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指令三遍,拉响警报器,连续不断时间1分钟鸣警,各组以长鸣口哨为“咣咣咣”鸣锣为转移信号。

3、警报声、哨声发出后立即组织全体人员10分钟内有序快速转移至指挥地点。转移原则: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后警戒区。

4、各转移安置小组指导员和组长逐户核查转移人员是否全部转移至安全区。

5、演习结束。上午11时15分指挥长用喇叭发布通知:“各位乡亲,警报解除,请各自安全返回”三遍,全体人员有序返回。

第四篇: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

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行为,加强对日常检查工作的监督,保障日常检查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日常检查是指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依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等行为进行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日常检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发和使用统一监管信息平台。

市、县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本级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检查。

上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对下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上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可以对下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也可以把自己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下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日常检查。

第四条 日常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开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办理、监督检查、量化分级、信用记录等情况,确定日常检查的次数。对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Www.)者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得超过四次。上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或本级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除外。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后六个月内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实施首次日常检查。

第六条 日常检查中,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采取现场查看、抽样检验、人员询问、查阅文件档案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收集有关证据。

第七条 日常检查应当针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四)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五)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七)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八)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九)用水的卫生情况;

(十)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八条 实施日常检查时,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日常检查:

(一)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三)按照《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件)进行现场检查后如实记录,并根据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四)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在《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上作出明确的检查结论;

(五)经核对无误的日常检查记录表由现场执法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签字后各存一份,对检查结论有不同意见的,被检查单位可以陈述申辩并在签名处注明;被检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事由和相关情况,同时记录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第九条 根据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将日常检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

关键项是指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其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一旦违反,必须立案查处。

重点项是指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违法行为具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但性质相对较轻,可以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一般项是除关键项、重点项外的其他项目,其违法行为轻微,可以现场予以纠正。

第十条 实施日常检查应当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当即作出如下处理结论:

(一)没有违反任何检查项目的,作出“符合要求”的结论;

(二)违反一般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限××日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的意见。

(三)违反重点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涉嫌违反××,限××日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的意见。

(四)违反关键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涉嫌违反××,等待进一步处理”的意

见。

第十一条 现场执法人员填写《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使用经认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现和筛查的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执法人员应当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一户一档”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主要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监管,适当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

第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半年来开展日常检查的情况汇总报上一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

第十五条 日常检查执法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监察、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doc

附表2:餐饮服务日常检查项目法律依据参照一览表.doc

附表3: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第五篇:广东省规范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行为

广东省规范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行为

发布时间:2014-6-2 16:04:41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对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日常检查作出规范。《制度》共十六条,明确了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日常检查的原则、频次、方式、程序、结论等问题,并附《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规定检查的具体内容。明确检查主体。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实际,《制度》规定省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日常检查工作,开发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市、县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本级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检查。明确检查频次。结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度》规定对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得超过四次,以此防止执法人员渎职,杜绝执法人员执政扰民。明确检查程序。开展日常检查是行政机关一项重要执法工作,因此,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日常检查。《制度》规定检查的程序分为五步:(一)出示执法证;(二)告知检查目的;(三)现场检查后如实记录;(四)作出检查结论;(五)当场书面告知企业检查结论。以此方式保证日常检查在程序上的规范化。明确检查内容。为规范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方便执法人员填写,我们制定了《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包括许可情况,制度及人员管理情况、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加工操作情况,专间情况,餐饮具洗消情况,食品运输情况以及聚餐留样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共32个检查项目,并根据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将日常检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此外,《制度》还附了《餐饮服务日常检查项目法律依据参照一览表》,列明与日常检查项目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条文,既确保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又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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