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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反腐倡廉工作反映论文

时间:2024-07-06 14:01:35
坚持反腐倡廉工作反映论文[本文共4859字]

随着腐败现象的不断猖獗出现,反腐倡廉斗争愈演愈烈,正确认识拒腐防变工作所具有的长期性,探索其相应的对策,已成为我们党和反腐工作的重要理论课题之一,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加强这方面的理论探讨,将使我们在腐败现象反复进攻面前,不松懈、不厌战、严阵以待,永固城墙,在群众中不断保持共产党员光辉形象。

一、腐败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

任何事物与现象的产生都有着它发展与消亡的过程,过程的长短又与其产生的基础及生存的条件密切相关,基础牢固、条件存在,该过程较长,反之较短,腐败现象之所以长期出现也如此。

1、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深蒂固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古今中外许多社会都有,根深蒂固,影响将长期存在,特别是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特别漫长,延绵达二千多年之久,各种腐朽没落的伦理道德、宗法权势、家长作风等残余思想,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里已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形成了较坚硬的桎梏。社会主义社会虽然砸烂了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在封建思想桎梏中解放出来,仍受其束缚与毒害,如现阶段有些同志在为人处世方面仍在追逐权势,“跑官要官”,有些同志一但走上领导岗位即肆无忌惮、专横拔扈地环弄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索取钱财、唯利是图,有些同志因“惧官怕官”而放弃了自己的监督权,对腐败现象不敢检举揭发,听之任之,让其泛滥,如此种种无不充满着封建宗法家族等级权势观念方面的色彩。

2、腐败生存的条件长期存在

首先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又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财务制度、法制建设还有很多空子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容易酿成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而且随着科技水平的发达,即使原有制度虽然得到完善,但新的腐败手段方式仍会出现,可以说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实现之前,人们的私欲还存在的情况之下,腐败现象在所难免。

其次,我们国家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物质生活条件还比较差,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短期内无法根本解决,生产力发展也不够平衡,尤其是农村经济实体之间,以及工业之间收入悬殊、贫富相差、短期内也无法避免,在利益方面的熏陶之下,部分经营者往往会为了牟取更多暴利,置公平竞争而不顾,搞商业贿赂,一些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则因耐不住生活上的清贫,经不起拉拢腐蚀而把市场经济的趋势性规则,也引到政治生活中来,放弃原则,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大量受贿、索揽钱财,腐败现象也就随之而来,且性质十分严重。

第三是随着经济建设逐步走向全球化,过去那种闭关锁国搞建设已不符合我国国情,而要学习吸收利用世界包括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就不得不打开国门,国门一但打开,西方资产阶级拜金主义、利已主义、污浊美色等肮脏的东西就会乘机而入,对我们进行腐蚀渗透,千方百计地改变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诱使我们步入岐途。

第四是反腐倡廉的斗争,实际上就是两种观念、两种思想的斗争,由于思想观念方面的斗争,并非“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那样短暂容易,也并非武装斗争那么快决胜负,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过程中往往还会表现出互为胜负,此消彼长的特点,因此,短期内要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是不可能的,它需要我们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

第五腐败条件的长期存在也是历代伟人在革命实践活动中得到的科学论断,早在全国即将解放时,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就预计,在今后漫长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会存在腐败思想对我们共产党人的不断侵蚀,并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中则强调,“我们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江泽民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思想,正确分析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其中之一即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那种认为腐败现象、腐败条件,能短期消除不再出现的观点都是片面的、错误的,都不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观点。

第六多年来,我国反腐倡廉斗争实践亦证明,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如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们党内即出现了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腐败分子,改革开放后又出现了陈希同、成克杰等更高级的腐败官员,甚至在刚组建不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队伍中也有个别同志存在受贿行为,面对这一次次的腐败行为,我们党并没有放松过警示教育、并没有减轻过打击处罚的力度,但腐败现象却屡打屡现,败后重来,因此,对腐败的斗争,只能是深入持久的人民战争,而不能速战速决。

二、反腐倡廉长期性的对策

伟大的革命导师毛泽东曾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来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能动地改造世界”。因此,我们不仅要正确分析腐败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还必需找出正确的解决途径,作出科学的“锦囊妙策”。

1、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反腐工作的胜利。

加强党的领导,是促使反腐倡廉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确保反腐工作深入持久进行的重要组织保证,因而,解决腐败现象长期存在的首要途径,即是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特别是当前反腐工作已复杂化的形势之下,一定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新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实施好“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使反腐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牵头,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完整的反腐工作组织体系,使反腐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还要完备检查考核制度,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使反腐工作能够踏踏实实、持之以恒,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首先,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传”格局的作用,利用宣传、文艺、广播、网络、报刊等各个文化领域,为反腐倡廉提供广阔的宣传教育阵地,让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履盖社会的各个角落,占领整个文化市场。

其次,要创新切合实际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做到在形式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既有系统教育,也有专题教育、既有集中教育,也有个人谈心,使每个同志都能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长期获得廉政教育的机会;在内容上,则应丰富多彩,如电影、电视、座谈、报告、演讲、演唱等等,要真正达到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要通过强有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把广大党员、干部吸引到教育活动中来,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思想情况检查自己,剖析自己。

第三要通过“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强化防御功能。即要通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以及中央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水平,加深大家对腐败现象长期存在的社会根源的认识,增强大家战胜腐败的信心;要通过理想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克服官僚主义等各种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等的诱惑;要通过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家进一步发扬革命前辈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优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率先垂范地干好本职工作,不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沽名钓誉、好大喜功。乐于奉献、当好公仆;要通过法制教育和大案要案等警示教育,促使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己,注意防微杜渐,慎交朋友,远离小人,要时刻把握好自己手中的权力,牢固地守住法纪、道德、党性等三道思想防线,坚持不卡、不拿、不贪。3、创新管理体制,筑牢源头治腐的制度防线。

由于不完善的制度是腐败长期滋生的重要环境,因此,必需集中精力推进制度方面的改革和创新,特别是有关人、财、权制度的改革,做到:一是积极推进干部人事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核、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考核制度,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优秀者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防止买官卖官的现象发生,要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述职、重大事项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交流轮岗等制度,防止权力长期过份集中,而导致行贿受贿的发生;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取消防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审批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深化财政制度的改革,改革资金收缴方式,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以及收支两条线制度,坚持行政事业收费“票款分离”,和罚没“罚缴分离”,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机制、要严防转移支付的行贿受贿行为,严防单位搞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现象以及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总之,要通过制度的改革最大有效地堵住腐败之入洞,达到源头治腐的目的,避免腐败的出现。

4、完善监督机制,构成全方位监督的社会防线。

第一,健全具体的监督法律制度。即根据邓小平靠法制解决腐败思想,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完善指导监督活动的各种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履行监督的权力,把监督的对象、范围、责任、权限、程序、制度规定清楚明白,可操作性强,使监督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让人民群众真正有法可依。

第二,加强专门机构的监督。首先应加强党内监督,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要按照党章要求和纪检监督条例,监督“一把手”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落实情况,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站稳立场,认真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还要加强人大、政府的专门机关、司法关、政协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及各种危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行为。

第三,加强社会力量的监督。中国革命刚刚取得胜利,毛泽东同志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的谈话时曾说:“只有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就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我们必需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还应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尽最大的努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鼓励人民群众同腐败行为作斗争,使腐败现象长期处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第四,还应加强舆论监督。利用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评击一切违法行为,暴露阴暗角落,迫使腐败者鸣金息鼓,不敢抬头,腐败现象得到长期抑制。

5、加大打击力度,威慑腐败分子肆意的妄为。

中共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也进一步提出了“惩治腐败,必需从严”,“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等要求,因此,从严查处加大打击力度,也应是针对腐败长期存在所采取的重要决策之一,我们必需认真地查处每一件违纪违法案件,惩治一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买官卖官以及利用职权、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腐败行为,而决不姑息。为了提高惩治效果,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应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中,则应把重点放到具有执法审批权的领导者中。同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防止一些怕得罪人的老好人光做表面文章,八面玲珑、敷衍了事或是只打“出头之鸟”,使一些腐败分子稍作隐蔽,即蒙混过关,成为漏网之鱼,长期逍遥法外。二是要突破亲情关、防止在亲友之间睁只眼闭只眼,或为亲友开脱罪责。三是要有挥泪斩马谡之精神,防止心慈手软,对腐败分子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腐败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四是要有铁包公刚正不阿的精神,不惧官大,不怕后台硬,敢于摸老虎屁股,敢于查大案要案,坚决与腐败分子作殊死的较量,防止演出“爹病打孙针”的闹剧来。五是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及时堵住漏洞,截住源流,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精密的计划,良好的措施,需要我们见之行动,才能取得成效,达到目的。让我们在党的正确方针指引下,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各战略对策,长服“玉屏风散”等固表之剂,多饮“五味消毒饮”等解毒之汤,外避风邪、内消隐患,把腐败长期扼杀于萌芽阶段,让廉洁春风长期沐浴祖国各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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