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风廉政廉政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廉政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市纪委和市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位,坚持以学习自省自律、以学习提升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立了县委班子学习制度,按照《廉政准则学习计划安排意见》,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八禁止52个不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以及中、省、市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等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增强了中心组成员廉洁从政意识。
二、健全完善机制。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进
一步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了议事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制度、决策中的征求意见制度和决策后的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县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干部管理等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经集体讨论进行民主决策,让每位常委都参与决策的全过程,避免了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能做到严格按党章、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特别是在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推行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干部考察预告、干部差额考核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客观公正选人用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借鉴其它地区对干部监督的经验,采取了一系列监督措施,规范了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首先,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以及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办法,搭建民主监督平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各部门行使职权情况和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其次,强化领导监督。我深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仅靠一个人、一部分人的力量是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必须把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实行分片、分领域联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败任务逐条分解、细化,
下达到部门和乡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到所联系及分管的部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形成了县级领导齐督共促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工作局面。第三,重视社会监督。坚持把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行风评议作为加强监督的有效方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信访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亲自落实,督促速查快结。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都分别作了不同的批示,在核实了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处置,从而畅通了群众的信息渠道,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严惩腐败行为。查办案件工作是惩治腐败分子和保护最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手段。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出发,把惩治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鞭策落后者、追究诬陷者、惩处腐败者。对于容易产生腐败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经常提醒,警示他们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既注意教育、挽救干部,又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年来,多数干部都能勤奋工作、廉洁从政,但仍有极少数干部自我约束不够,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出现了一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对这些有轻微违纪行为,尚未触犯法律法规,并且能及时改正的干部,分别给予警示训诫教育,特别对干部群众有反映的人和事,一方面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核实情况,另一方面自己亲自己给当事人谈话,促其接受处罚、改正错误。
一年来,在班子成员的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工作中偶尔还会出现抓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对于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2014年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自查报告
海口市美兰区农林局
2014年10月
海口市美兰区农林局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报告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我局按照《海口市美兰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和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党风廉政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四、五次会议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关于部署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分22分,自评22分)
1、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省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区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的精神。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闭幕后,立即党员干部学习会议精神,并开展大讨论活动,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提高。(自评4分)
2、全局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农业、畜牧业、林业乡镇企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参与“五大工程”和帮扶联系点等工作。(自评4分)
3、认真按照区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美兰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从思想上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履行“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局负责主持实施的项目,全部通过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把项目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彻 ……此处隐藏7216个字……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哈党廉办发[2014]1号、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报送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调整机构,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1、调整机构。机构改革结束后,我局党组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组长,四位副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的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宣教处、监测站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2、落实责任。局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了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本局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局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部门),取消其一把手评先资格,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二)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完善制度。近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哈环党组[1999]14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哈环党组[2014]17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五种监督制度》(哈环党组[2014]25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哈环党组[2014]8号)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今年又出台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的实施细则》(哈环党组[2014]19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及其在外商企业任职的若干规定》(哈环党组[2014]25号),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强化督查。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对全局系统39名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的情况和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二是对局系统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也没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quot;三乱"现象。三是对纠风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窗口单位进行了重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例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曾出现过违纪问题,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我局采取了系列措施:召开环保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请环保执法监督员为中心的行风建设献技献策;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对中心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在中心开展?quot;警示点"分析活动,使中心的每一名职工对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可能腿菀追⑸奈侍庥星逍训娜鲜叮⒅贫ǔ鲋饕姆婪洞胧话镏行慕徊酵晟乒嬲轮贫龋娣豆芾恚患忧考喽郊觳榈幕∩枋┙ㄉ瑁谥行牡母骷觳庹旧枇⒘艘饧洌邮芊穸韵蟮募喽剑痹谟刑跫募觳庹驹錾柙谙呒嗫厣璞福辜觳夤ぷ魉媸苯邮芗喽郊觳椤?br> (三)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1、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局内网开辟了廉政建设网页,在网页中设立了《学习与思考》、《以案说法》等栏目,通过网页,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化;二是开展向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同志学习的活动,使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明确各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活动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继续在党员和干部中开展了"警示点"分析活动,并利用廉政建设网页,登载了张二江、李嘉廷、慕绥新、马向东等典型案件,使党员干部在案件剖析中透过事件看本质,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认清危害,吸取教训。
2、规范行为,严格管理。一是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行了修订,根据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特点,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分为二,分解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并将两个规范分别进行了补充;二是对机关各处室办事规则进一步完善,新规则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三是对文明处室的建设标准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将完成工作任务,为基层、企业、群众办实事,处室队伍建设等例入文明处室的考核中。
3、强化工作考核。今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增加了对党员干部月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年终对党员干部考核、提拔任用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的资格,并且不予提拔任用。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局对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环保外网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调整后的外网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网页,网页内设立了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排污收费等13个栏目,同时公布了行风监督电话,确证了环保系统的权力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下运行。
(四)追究责任,对违反责任制者予以严肃惩处
依照《市环保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对违反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规定和要求的,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在执行责任追究制的过程中,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没有发生责任追究的事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还需下大功夫。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着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科学、规范;
(四)认真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进行追究;
(五)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实效。
特此报告。
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