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只是一个贫困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举。全方位的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需要全社会的重视与努力,需要各方形成合力,不断探索解决的途径,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 完善法律法规,用良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农村留守儿童规模逐渐扩大的现状下,立法者要转变立法观念,使立法与现实发展相适应,只有在立法上尊重儿童的最大利益,才能制定出对保护儿童权利来说最具实际意义的良法,要在立法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上下功夫,避免使用抽象性、模糊性的法律用语,目前我国已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一般是全覆盖、一般性的法规,缺乏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立法[12],建议留守儿童问题严重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强化社会公众对留守儿童的尊重,确保“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得以实现,使农村留守儿童在法律层面上得到坚守。
2、强化监督与执法力度。农村留守儿童极易受到侵害,其犯罪实施主体多为熟人,如乡里、邻居、甚至亲戚。犯罪嫌疑人熟悉受害人的家庭情况,方便选择最好的作案时间,同时因为熟人关系,容易哄骗受害人,减少受害人的防备心理,以便实施犯罪。农村留守儿童侵害成隐蔽性特点,不易被发现,致使其权益不能得到维护。在实际工作中,要强化父母的监督职责,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这种监护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父母不能以养家糊口外出为借口而回避监护职责,对严重不履行的给予法律制裁。法律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需运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强执法力度,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创新户籍改革,用经济发展留住农村劳动力
1、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户籍制度。近年来,多地陆续出台户籍改革措施,取消农业非农业的区别,放开落户限制,同时针对不落户城市的农民工推出居住证管理办法,这对农民工的市民化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城市在张开双臂迎接新居民的同时,也应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制度,依靠法律手段,切实给予农民与市民同等的身份待遇,为农民工创造条件,只有这样,农民工父母才能将孩子顺带在身边生活与学习,才能履行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这也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带动择近就业。农民增收是产业扶贫的短板,农村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脱贫攻坚这一机遇,努力构建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包括推进农业提质增效、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盘活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扎实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等,通过综合施策,促进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另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多途径促进留守儿童的父母返乡就业、创业,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家附近就业的机会,确保儿童能够与父母共同生活,进而能对子女进行有效监护,达到减少留守儿童的目的。
(三)发挥学校作用,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学校作为儿童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场所,这就要求学校不仅要完成校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同时也应该有意识的向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生活的真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13]。对此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优势,特别注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高他们对教育的认识,对于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的,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孩子的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对孩子进行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作为留守儿童所在地的教育机构,应该尽可能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尽力。
改善农村人文环境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用,改善农村人文环境,必须从精神文明入手,引导和丰富留守儿童的健康文化生活,增加其精神内涵,减少渲染暴力、色情等低俗文化对儿童的侵蚀。同时,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行齐抓齐管,号召政府、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周边娱乐场所的监管,取缔危害留守儿童的黑网吧、黑游戏厅,严处经营单位对留守儿童出售烟酒等行为,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与保护职责,根治各种精神污染对儿童的毒害,让留守儿童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接受教育。
(四)增加亲子沟通,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一个人的成长,不只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而父母的外出务工使得留守儿童成长中的家庭教育出现缺位和中断,这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产生深远影响。基于此,留守儿童父母应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注重子女的健康成长,努力推进家庭代际发展。建议留守儿童父母,尽最大能力创造条件会来陪伴和照顾子女,第一,尽量减少父母同时外出,留下一方在家照顾与教育子女; 第二,鼓励父母在家附近就业,从而可以缩短回家的周期;第三,在外务工的父母,缩短回家探亲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要超过6个月,要经常回家陪伴孩子;第四,对于回家次数少的父母,建议经常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亲子互动;第五,利用孩子寒假、暑假等较长假期将孩子带到城里照顾,以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五)连接专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进行保护
留守儿童问题从本质上是一个社会问题,这就意味着应该将这一问题放到社会的大环境之中去审视,此时社会工作更应该发扬利他主义精神,为农村留守儿童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性资源,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境,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到解决留守儿童生存困境的活动中来[14]。具体如下:第一,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及志愿服务工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生理发展、心理发展及社会发展等特点,制定服务方案与开展专业活动;第二,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学校、社区、村镇及家庭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社会融入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第三,积极组织大中院校的青年志愿者参与留守儿童工作,发挥其教育优势;第四,充分发挥当地“关工委”和“五老”作用,组织机关干部及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引导其健康成长。
结语
儿童是家庭幸福美满的希望,是祖国建设的未来,儿童能否健康的成长成才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谐。虽然,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对其问题的研究也日渐增多,然而由于我国关于留守儿童的社会制度尚不健全,具体措施实施起来依旧存在缺陷,留守儿童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努力,只有全社会各方面携手共同承担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农村留守儿童才能有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