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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时间:2024-01-27 16:10:4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本文共3508字]

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协议书

特房集团及其所投资控股企业自有建设项目直接委托特房建工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协议书

甲方: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细则》、厦府办

【2014】104号文的精神及特房集团上报市建设与管理局的文件(详附件)及其相关批复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特房集团及其所投资控股企业自有建设项目直接委托特房建工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鉴于特房集团及其所投资控股企业直接委托特房建工施工项目施工合

同金额大多为壹亿元左右,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细则》可分段滚动担保的规定,作为业主特房集团(含其所投资控股企业)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施工方特房建工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保函总额按壹亿元的10%(即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计算。

二、该保函金额由特房集团和特房建工公司分别作为业主、承包人开具,

保函额度各为伍佰万元。保函按银行许可的期限开具后在甲方(含其所投资控股企业)直接委托乙方施工的自有建设项目上滚动使用。

三、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日内,向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支付担

保的相关资料。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 本协议仅适用甲方其所投资控股企业自有建设项目。

五、 本协议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特房集团上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文件:《关于申请明确自有建设项目工程担保金额的报告》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中环建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科技综合试验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 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书,共同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地矿闽东地质科技综合试验楼景观工程

福建地矿闽东地质科技综合试验楼附属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宁德市国道路66号省地质四队烟亭基地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工程内容:园林景观、附属道路

二、 合同价款调整

2.1、合同金额(固定):壹佰贰拾捌万叁仟壹佰柒拾柒元整(小写: 1283177.00元)即其中含预留金35000元。

2.2、上述合同金额:

2.2.1、楼前道路:造价根据宁德新天地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烟亭基地道路、水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按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报告书(mjyb320140902号)预算造价536268元,k值10%下浮后工程发包价为485362元。

2.2.2、楼前景观工程:造价根据宁德新天地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综

合试验楼景观工程施工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材料,按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报告书(mjyb320140803号、mjyb320140803号增)预算造价821772元,k值9%下浮后工程发包价为752755元(含预留金35000元)。

2.2.3、工程签证:清运施工场地内大石、移树、道路土方施工爆破石方及换填等作为工程签证项目,经审核已发生的签证项目费用为45060元。

2.2.4、广场景观与道路造价:2.2.1、2.2.2、2.2.3三项合计1283177元作为楼前景观、道路工程固定发包价,其中含预留金35000元作为施工期间不可预见的施工签证费用,签证费用按实计量。

三、工期约定

3.1、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工程交工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其中楼前道路e、f路段(含管沟、阴井、混凝土路面等)应于2014年10月15日完工,逾期每日罚款2014元,提前每日奖2014元。

3.2、验收期限:自工程竣工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单项审计。

四、 预付款及进度计量

乙方进场施工7个工作日时,甲方预付进场费合同价的10%为128000 元,在2014年9月29日前甲方预付进度款201400元,e、f段道路施工完后甲方预付进度款300000元,景观绿化种植施工时甲方预付进度款300000元,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预付合同价的95%(扣除预留金),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验收日计起),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五、 竣工结算

按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和施工期间不可预见的施工签证费用列为竣工结算。

六、本“补充协议书”是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若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为准,本“补充协议书”未叙述的内容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执行。

七、本“补充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八、本补充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代表人(签):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意向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意向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石林彝本彝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玉溪市第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就甲方发放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第2合同段(阿着底风情小镇三通一平施工合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阿着底风情小镇三通一平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石林县风景区南区

建设规模: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以议标后中标通知书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二、工程造价估算:以乙方投标时的中标价(以云南省住省厅03定额及市场调差为依据报价)为准。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暂定为:机械设备进场7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进场费,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达到初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9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具体的支付办法,余额在本项工程竣工完毕后,1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同意将上述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放的《资格预审文 件》和内部议标规定的程序参与投标,且

必须符合该两份文件对乙方的各项经济、枝术指标及人员、业绩等的要求。

五、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为表示诚意和实力,自愿支付人民币壹佰万

元(¥1000000元)给甲方作为保证金。

六、如乙方完全依照《资格预审文件》和三通一平内部议标所规定的

程序并完全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甲方保证乙方中标。

七、如乙方因自身的责任或过错导致乙方不能中标,甲方在乙方不中

标后三日内必须退还乙方上述款项(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无息)。如到时不退还,甲方必须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乙方利息及同时赔还乙方本金。

八、在签订证正式施工合同前,乙方对本协议必须严格保密,如发现

乙方对外泄漏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九、甲乙双方约定本项工程在2014年4月20日之前完成议标。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号:账号:

2014年3月29日2014年3月29日

第五篇: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平房

二、 工程地点:靳家里

1、 承包方式:包工

2、 协议价款:固定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壹佰

伍拾元)

3、 工程内容:砖基础房主体,预制盖板封顶。

4、 甲方负责提供住房,水电畅通。

5、 乙方负责:

在施工中要按操作规程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三、 工程款支付

开工给贰万元生活费,中途借资,完工一次性结算,本协议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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