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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将夜读后感

时间:2024-01-19 01:57:04
小说将夜读后感[本文共14049字]

第一篇:小说将夜读后感

小说将夜读后感

《将夜》是一本写了三年的小说,我不可能一下子说清所有的感受。

有些是很特别的,比如,它陪伴了我两年的大学时光,我的每天的心情,都在看书的过程中改变,铭刻。

首先,我很喜欢猫腻这个作家,在看过庆余年之后。他笔下的人物真的很生动,主角配角,正派反派,入木三分。看陈萍萍死的那章,我真的喉咙一紧,差点哭出来,特别难受。当时我就觉得,能让我如此感动的猫腻,是个不错的作家。

没记错的话是大二上学期开始看将夜,当时先被梦入神机的圣王给坑惨了,看见起点强推的将夜,就开始看了,没想到看到了现在大三下,度过最中间的大学时光。

将夜里的主角宁缺是个宁滥勿缺的人,他想要很多东西,要富贵,要修行,要爱人。他什么都不肯放弃。我觉得这跟我们也很一样,都是自私的。但人性的善良无法泯灭,人的磨难会让他成长。他懂得自已的责任,他开始知道舍得,他甚至不再怕死。最终,他写出了那个“人”。我觉得宁缺就跟我们一样,只不过他更幸运,但也遭到更多的磨难。他的决断,智谋,他的无情,有义,他的改变,放弃。

将夜里面最让人向往的就是夫子和小师叔了。小师叔就像独孤求败一样,只有别人的叙说,但已足够引起读者对他逆天一战的感怀。夫子,则是小说里面最光辉的存在。他的实力仅次于昊天,他的智慧也是他那个世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在封闭的昊天世界里,他想着如何破天。在樊笼里他想的是复得返自然。在规矩的世界里,他做到了无矩。在与昊天博弈里,他下了一个很大的局。如果说他是革命家思想家军事家教育家科学家,好不为过。而且,这个老头还很可爱。天不生夫子,万古长如夜!

还有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姐观主桑桑山山,根本说不完。真的很精彩。

命题很宏大,大到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规矩是怎么形成的斗争是怎么进行的。不能说老猫驾驭得完美,但很少在别的网络小说里看到这样的壮阔。

也许,很有可能,大学里不再看别的网络小说了,毕竟时间不多了。

陪伴的这两年,我经历了爱恋和离合,经历了成功喝失败,看过了人情冷暖,可是「将夜」一直都在,想想就唏嘘。

第二篇:bl小说读后感-夜羽

bl小说读后感-夜羽

夜羽也算是写文比较早的人了,她的文感觉跟天因比较像,都是简单温馨的故事。她的完结文我都看过。

最早看的是《青涩待成年》。季宁和陈俊是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的。而且两人在学校里面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季宁成绩非常好,而陈俊刚开学就因为打架背了处分。两人属于学里面很极端的两个代表。季宁会注意到陈俊,是因为季宁的邻居小虾总是跟陈俊在一起,也因此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批评。季宁本来是不喜欢陈俊的。不过,有一次季宁要去参加考试,可是堵车就要来不及了,发现陈俊骑自行车经过,就让陈俊送他去考场,考完以后,陈俊还在外面等他。季宁的语文不好,语文老师就给了他一份别人的考卷作文,让他回去学习一下。陈俊清楚地记得拿卷子的成绩是143。那文章也非常好,可是他不知道卷子是谁的。后来,季宁也经常跟陈俊他们一起玩。季宁帮陈俊补习数学,陈俊帮季宁补习语文。高考的时候,季宁要陈俊一定要报当地的y大,他就是不告诉陈俊他报的哪里的学校。陈俊其实只想跟季宁去同一个地方上大学。考完以后,季宁、陈俊、小虾、阿健一起出游。在旅馆的夜里,陈俊说梦话,被季宁套出来,陈俊像杨过喜欢小龙女那样喜欢季宁。这俩算是比较顺利的,互相喜欢。季宁成绩非常好,可是他为了跟陈俊一起,就考了y大,陈俊差一点没考上,就拖人找关系,也进了y大。其实,陈俊骑自行车带季宁去考试那次,他自己也要去参加语文比赛,那个季宁一直收藏的作文,就是陈俊写的。如果那次陈俊去了,一定可以拿到加分的。他们的感情,被季宁妈妈无意中发现,当然是大动干戈。不过,季宁总是自己扛,他被妈妈赶出来。后来,季宁妈妈也慢慢接受了他们的感情。能像陈俊一样照顾好自己生活白痴儿子的又有几个人呢?既然是真爱,性别又有什么关系?

《长大未成娘》,这文讲的是陈俊的弟弟陈少捷和陈俊高中班主任的儿子王狐狸的故事。这俩孩子高中的时候同班,成绩都很好,就是互相看不顺眼。高考时候,俩人打了一架,有一门考试没参加,结果双双进了y大。而且,两人还很巧的住

对门宿舍。俩人的斗争中,陈总是吃亏,但是,也从未从别人那里听到关于自己糗事的传闻。后来,关系渐渐就好了。王狐狸是个一切尽在掌握的家伙。当陈还想着,王跟家里出柜一定会遇到很大阻力,想等两人毕业以后再说的时候,王早在之前的暑假就跟家里摊牌了。两人有次假期都被家里关起来,陈每天给王打电话,说自己正在什么地方旅游,看到什么景致,后来,假期快结束的时候,王跟陈说,家里电话有来电显示,把陈气得半死。

《最初的梦想》,这文讲的是云舒和房敬宇的故事。云舒的妈妈被人贩子卖到一个山沟里,当时妈妈已经怀了他。云舒妈妈非常漂亮,又知书达礼,在山里很惹眼。云舒妈妈生下他以后,身体一直不好,在云舒十几岁的时候就走了,妈妈告诉云舒,他的外公外婆和舅舅在哪里,希望他可以去那里。云舒的养父死了以后,云舒跟着同村的大哥,来到了城里,妈妈的家乡。他去妈妈说的大学里面找外公一家,可是听说,都已经不在了。就在那校园里,云舒被房敬宇的篮球砸到了,房送他去医院,云舒还一直向房道歉。云舒因为家里穷,没有上过学,可是妈妈教过他一些字,而且,他本人很聪明,也很漂亮。房是那所大学的法律系学生。两人在来玩中,渐渐喜欢对方。中间有次小误会,不过,由于云舒坦荡的性格,解决了。房的家在外地,本来要回家工作的,后来,房为了云舒,答应回家先工作一年,然后回来跟云舒一起。云舒在工作中认识了刘墨,房赞成云舒跟刘墨交朋友,也有一定的私心,想着如果自己以后离开了,还可以有刘墨这样的人照顾云舒。最后,房回来了。 "云舒,你的梦想实现了么?"

"我的梦想一直在这里,敬宇哥,你的梦想呢?"

"我的梦想是在有你的地方追逐我们共同的梦想。"

《爱情可以如此朴素》,这文讲的是刘墨和孟天晓的故事。刘墨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在一个大型娱乐城里面的茶社里面弹钢琴,这小孩,非常非常吝啬,能省则省。云舒和他一起住在他租的房子里。云舒偶然认识了理发师孟天晓,这样,刘墨也认识了孟天晓。本来刘墨是不喜欢孟天晓的,觉得他夺走了云舒对自己的

那份好。不过,接触中,刘墨渐渐喜欢上孟天晓,孟天晓完全没有想到,刘墨这么出色的孩子,会喜欢自己。不过,刘墨这个妖怪一样的人物,这次主动出击了,当然就把小孟拿下了。刘墨之前做过娱乐城老板华少的情人,后来分开了,华少一直对他照顾有加,不过他一直不理睬华少。当年华少的娱乐城出了问题,刘墨救了华少。而且,刘墨很清楚,华少不是个多有情的人,却是个十分有义气的人,所以他宁可当华少的恩人,也不愿意当他的情人。其实,爱情就是那么简单,刘墨虽然爱钱,吝啬,但是想拿钱砸他是万万砸不到的。《爱 ……此处隐藏9571个字……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雷管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硝酸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①做人要团结。②要多学习一下知识,在关键时刻会派上用场。③我们要多多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篇四: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篇五: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篇六:物种起源读后感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着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篇七:飞鸟集读后感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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