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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多篇

时间:2024-02-21 18:19:37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多篇[本文共50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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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诞生,充分体现了在不忘本来中面向未来,在吸收外来中推陈出新,昭示了中华法文化复兴的方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1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重视与人的权利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民事单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等。这些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比较零散、衔接不够等问题。

编纂民法典,既“编”又“纂”。“编”就是将原有的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进行综合,进行科学化、体系化的整理。“纂”就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来确立新制度,从而把对人的权利的保护提升到新高度。民法典的制度和规则设计致力于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广泛多样的利益需求,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物质需求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民法典都有充分体现。比如,物权编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保护农民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耕地、林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的各项权利。合同编完善了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新增加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这对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长,希望过上更有尊严、更加体面的生活,对人格尊严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强烈。民法典全面确认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格权利,为人格权保护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据。针对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网络侵权等问题,民法典积极应对,构建起预防与救济制度体系。人格权编细化对隐私权、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利的保护,并对侵害个人人格权利、危及个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整个民法典之中,对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2

民法典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汇集众智、集思广益的过程。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立法技术上的一次提升。“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立法体系化、科学化整合,消除立法中的矛盾,使现行民法制度成为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律系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看来,体系化和科学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治国理念转化为可以操作的规范,然后借助于立法,把这些理念变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使公民得以遵守,使司法者得以运用,从而落实对国家的治理。

以规范内容来衡量,民法典可谓包罗万象。从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到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从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到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从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到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从人格权独立成编强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到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等;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到解决高空抛物难题,保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

汇集众智,是本次民法典编纂的一个鲜明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民法总则起草和民法典各分编编纂过程中,立法工作机构多次赴不同地方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深入小区、居委会、企业、高校等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吸收。与此同时,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还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据统计,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7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410349人提出的951607条意见建议。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关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形成了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的制度优势。王利明认为,此种制度优势如何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司法等部门正确理解民法典,严格适用民法典,从而在民事法律领域迈向善治、实现善治,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期盼。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3

编纂民法典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这就要求构建更加完备、更加有效的民事权利体系。在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的各项规定以及对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案,充分彰显了对权利的尊重、对个体尊严的维护。

民法典物权编进一步完善物权保护制度。有恒产者有恒心。保护物权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助推器。物权编通过保障物权,为人民美好生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比如,我们党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为此,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作出较为详细规定。再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民法典物权编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居住权功能,为实现相应民事权利提供重要法律支撑,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实践中,居住权制度对于解决非继承人的居住问题、离婚后需要经济帮助的一方的居住问题、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有房屋中的居住问题等,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民法典合同编加强对合同债权的保护。比如,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问题。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法律上对物业服务合同作出规定。民法典合同编积极回应现实需要,总结既有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对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加以规定,明确业主所享有的权利,为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供明确法律指引。民法典合同编涵盖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还对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典型合同作出规定,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权利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人格权编全面加强各项人格权保护。尊重和维护人格权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偷拍偷录、网络暴力、垃圾短信、人肉搜索、非法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等现象,亟须加强法律规范。民法典以单独成编的人格权编对各项人格权利进行全面确认。民法典禁止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禁止非法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禁止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民法典人格权编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明确规定个人具体享有哪些人格权,确定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并在权利遭受侵害的情形下给予相应保护等,充分体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各种事故频发。在这样的背景下,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救济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民法典单设侵权责任编,为民事权利救济提供多层次保障,也为风险预防提供基本规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注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有力回应社会实践提出的新挑战。比如,明确网络侵权责任形态,有效平衡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网络侵权提供裁判规则,有助于建立和谐有序的互联网环境。此外,许多规则体现了对风险进行预防的理念。比如,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强化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这些规定必将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4

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合同制度等,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问题本质上又是民生问题。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细化网络侵权责任、明确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民法典全面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正如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民法典草案时所说,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实现了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和现代民事法律规范的融合,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通过民法典的施行,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必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社会根基。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吸纳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民法典的编纂和颁行为契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5

中华文明为什么能延续5000年而不中断,历久远而弥新,经沧桑而不老,始终保持着坚强的韧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文明蕴含着法与时转、与时俱进的思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自古以来就懂得既坚守传统,又通权达变。“变者,古今之公理也。”任何事物都要变,法律自然也不例外。从《法经》到《秦律》,从汉《九章律》到唐《永徽律》,从《宋刑统》到《元典章》,从《大明律》到《大清律》,中国古代法律代代传承,积久而成传统,逐步形成卓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法系。同时法律又有时代性,各朝代的立法也随时代变迁而更新发展。例如,与前朝相比,宋代立法就增加了大量与商品经济相关的内容。因此,法律的发展是变和不变的统一,是传承延续和创造创新的统一。法律只有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即法家所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民法典的制定,正是坚持了法与时转、与时俱进这一代代相传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开放的姿态兼收并蓄、创新发展。传统的中华法系虽然在实际运行当中有许多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习惯法,许多民事法律规范还被铭刻在青铜器上,但并没有形成一部单独的民法典。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为国以礼”的国情相适应的立法方式。蔡元培曾说:“我国古代有礼、法之别。法者,今之所谓刑法也;而今之所谓民法,则颇具于礼。”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礼。由于礼兼具了感召和约束双重功能,礼的权威性的提升,为民间社会构建自然和谐的道德秩序提供了可能。今天我们制定单独的民法典,则是为了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满足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新需求。它重视传统,却不是中国已有民事法律规范(或习惯)的简单汇编;它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成果,却不是外国民法典的机械照搬,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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